省一级学校择校生比例下调


时间:2012-01-18






2012 年广州中小学招生政策征求意见稿出台,与去年相比政策有变

省一级高中择校生比例下调5%

区属示范性高中面向全市招生

17日, 广州市教育局在其网站“静悄悄”地公布了《二O 一二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意见稿) 。记者对比去年招生政策发现,2012 年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有所下调, 从往年的25%下降到20% , 其他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不变, 都必须按有关规定缴纳择校费。此外继去年省市属示范性高中首次面向全市招生后,今年区(县级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也首次冲出区县,可以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

区属示范性高中“冲出区县”

2011 年, 广州的省市属示范性高中招生首次面向全市招生, 但区属示范性高中的范围仍然受到限制, 仅有1 中、3中、4 中等16 所学校可以在提前批面向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萝岗等7 个区招生。而番禺中学、增城中学等新五区(县级市)的示范性高中,仅面向本区(县级市)招生。

根据今年的意见稿,包括番禺中学、增城中学等所有的区(县级市)属示范性普通高中, 都可以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但这些学校在提前批招生时,招收所在区(县级市)以外的学生人数占该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比例上限, 从往年的25%下降到15%,其余招生计划则要安排面向本区在提前批或第一批招生。也就是说,虽然招生范围扩大了,但对外区生人数的限制也同时加大。

省一级学校择校生下调

在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政策上,去年的规定是: 省一级学校招收的择校生不能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25%, 市一级学校招收的择校生不能超过本校计划的20%,其他学校招收的择校生不能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5%。但今年的意见稿提出,省、市一级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区、县级市一级学校招收择校生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15%。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受照顾

与去年相比,在加分录取和照顾录取政策上,包括义务阶段和高中阶段,受照顾的对象增加了“进藏干部职工子女”一项。

少儿体校可单列为特长生

在特长生政策上, 小学严禁招收体育、艺术及其他项目的特长生或将适龄儿童特长与小学入学挂钩, 但今年新增了由市教育局审定的少儿体校例外。而小升初同样保留一定比例的体育、艺术特长生。经审定的国家、省、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可按规定招收不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10%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个别集体项目学校的招生比例经市教育局审批后, 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15%),非经审定的学校不得招收特长生。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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