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供给侧改革 广东省政府印发五个行动计划


来源:一财网   时间:2016-03-02





  广东日前正式开始了供给侧改革的脚步。


  日前,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2016—2018年》等五个行动计划。


  在去杠杆方面,广东提出,要有效推进金融去杠杆,促进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强金融监管和监测预警,积极防范和稳妥处理各类金融风险,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按照计划,到2018年底,证券、期货机构杠杆率符合相关监管指标体系要求,保险公司杠杆率全面达标,保持全省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金额的比重超过35%,确保金融机构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金融业务主要风险指标达到监管要求。


  具体而言,广东将确保金融机构杠杆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到2016年底,地方法人银行机构杠杆率达到银监会规定的4%的监管最低要求,个别高风险农信社资本充足率得到补充;证券、期货机构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不低于100%,净资本/净资产不低于40%;保险公司杠杆率基本达标,偿付能力有效提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杠杆率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杠杆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广东将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到2018年底,全省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占比保持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个别机构流动性风险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根据该计划,到2018年底,全省金融业增加值达到6500亿元,占GDP比重7.5%以上;力争全省上市企业达到500家,新三板挂牌企业达到1300家,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到1.6万家;直接融资占全部融资金额的比重超过35%。


  在处置不良贷款方面,广东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一项目一对策”和市场化处置原则,妥善处置各类融资信托产品、私募资产管理产品等出现的兑付问题,有序打破刚性兑付预期。加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核销和处置进度,打击惩戒失信及逃废债务行为。


  在政府债务管理方面,广东将实施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债务风险通报机制和债务违约责任追究机制。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在国务院批准的广东省政府债务限额内,提出省本级及各市县政府债务限额,将地方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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