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东莞、惠州、汕尾将共同研究跨市海洋产业体系的布局策略,探索将条件成熟的港口作为跨区域海洋经济产业协作发展试点。2月18日,深圳、东莞、惠州、汕尾四市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开展《创建深莞惠汕海洋产业经济协作发展示范区》的课题研究。
根据协议,四地今后将围绕做大做强海洋产业集群与建设海洋产业发展高地等内容,共同研究跨市海洋产业体系的布局策略;围绕构建海洋生态文明,研究海洋资源开发、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宜居环境等之间的相互关系,对海岸线、海域、海岛、港口、沙滩、海洋文化等资源开发强度和开发时序控制,提升珠三角沿海生态环境整体水平,打造宜居宜商宜游的美丽海湾;共建支撑有力的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平台,共同研究海洋经济发展亟须加强的要素资源和支撑条件,共同研究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平台的布局及实施步骤。(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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