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布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贸易报   时间:2016-01-13





  日前,广东省发改委正式公布了广东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广深两地将增加至东南亚地区国家的国际航线和航班,而广莞两地则将建设国际铁路货运物流中心。


  根据方案,广东将加强广州港、深圳港、珠海港、湛江港、汕头港等港口建设。结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和港口合作需求,联合国内主要港口城市与沿线国家港口城市举办港口城市发展合作论坛,建立沿线港口与物流合作机制。积极参与沿线国家港口园区建设。推动与港澳深度合作,共同打造世界一流粤港澳大湾区。增加广州、深圳至东南亚地区国家的国际航线和航班,开通与沿线国家主要城市的航班。建设东莞石龙、广州大田国际铁路货运物流中心,畅通与沿线国家的陆路大通道。加强与沿线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合作。


  同时,广东省将赴沿线国家设立建材、酒店用品等广东特色商品展销中心。在沿线国家筹建经贸代表处,设立商会,开展经贸洽谈会。建设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与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并支持企业赴沿线国家投资,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跨国经营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积极推进与沿线国家在海洋渔业、防灾减灾、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合作,开展渔业技术交流与培训,建立海洋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促进广东企业到沿线国家开展海上网箱养殖、岸上设施养殖、良种繁育等方面合作。共同开展近海海洋生态系统保护研究。


  在能源、金融、旅游、人文交流和外事交流等方面,广东也将有一系列动作,包括将设立广东丝路基金,积极与沿线国家签订旅游合作框架协议、旅游合作备忘录等整体性协议,在广州、深圳市建设国际邮轮母港,在珠海、汕头、湛江等市启动邮轮旅游开发等。


  据悉,广东省将成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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