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投千亿建60项目 广州发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作者:龙巍    时间:2015-09-21





9月8日广州市政府发布通知,详细公布《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其中包括众多建设目标及优惠政策。

根据《行动计划》,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全部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000亿元,共60项重点建设项目。到2017年,广州港货物吞吐量达到5.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000万标准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0亿元,新增港口通过能力8000万吨;新增国际班轮航线20条,新增喂给港、内陆港20个;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实现年产值300亿元,船舶修造年产值200亿元;与航运产业相关联的企业注册数达到8000家以上,船舶注册拥有量1500万载重吨;航运及关联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提高0.5个百分点,初步形成广州国际航运中心的基本框架,奠定发展的坚实基础。

当前,广州港口基础设施不足,能力不强,集疏运体系尚需完善,多式联运发展不平衡,物流园区和通道建设需进一步完善,物流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集疏运体系

为此,《行动计划》明确,要提升港口综合通过能力,2015年底基本建成南沙港区三期工程;抓紧推进前期工作,争取2015年底开工建设南沙港区近洋码头工程,2016年开工建设南沙港区四期工程、南沙国际邮轮码头工程等工程。

提高航道锚地适应能力,抓紧开展广州港出海航道进一步拓宽浚深研究工作,中期满足20万吨级集装箱船双向通航,远期满足30万吨级集装箱船双向通航。拓宽港口建设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航道、锚地建设维护工程的资金投入,吸引多元化主体参与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港口企业通过融资租赁、上市、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跨境融资和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筹资。

完善江海联运,实施珠江战略,布局建设内河航线网络,强化南沙港区江海联运枢纽功能。完善公水联运,加快疏港高快速道路建设,打通港口与广州中心城区和周边区域的货运通道。发展铁水联运,加快建设广州铁路大田集装箱中心站,积极推进南沙疏港铁路及其配套站场建设,构建南沙集装箱海铁联运枢纽。发展海空联运,依托南沙港区集装箱干线网络,探索建立快件海空联运通道。结合南沙跨境保税物流项目,开通香港机场—南沙保税物流园区海空快运通道。依托白云国际机场、白云空港综合保税区构建航空货运枢纽,逐步推进发展海空联运中转业务。

此外,广州港还将努力增加外贸集装箱班轮航线。积极拓展海向腹地,重点增加东南亚、南亚、中东、非洲、澳新、欧洲及美洲航线,提升广州港的集聚和辐射能力。加强与国际班轮公司、航运联盟的经营合作,吸引国内外主要班轮公司投资参与南沙集装箱码头建设经营。支持外商以独资形式从事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调整港口收费和船舶使费,降低码头经营管理成本。争取国家支持在2018年前对在南沙港区开通的国际班轮航线按标准的85%收取引航费。

提升国际化水平发展航运服务业

《行动计划》明确,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将促进航运代理业做强做优。培育船舶代理、客货代理品牌企业,放宽外资股比限制,吸引外商及港澳企业在南沙自贸试验区登记注册,从事公共国际船舶代理业务,提升国际化水平。

其中:大力发展船舶管理业,加强与国际性船舶管理公司的合作交流,逐步形成专业化第三方船舶管理市场;支持外商在南沙自贸试验区独资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开展航行国际航线的五星旗船舶管理,争取国家支持开展中国籍船员外派业务;培育船舶供应市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船舶供应市场开放,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船舶供应服务业,放开船供企业注册地发展限制。

建设粤港澳航运服务示范区。《行动计划》指出,广州港将依托南沙自贸试验区建设,全面深化粤港澳港航业的合作与交流,将香港的自由港政策优势、高端航运产业优势与内地的资源优势有机整合,将南沙打造为粤港澳航运服务示范区。

同时,争取在南沙保税港区设立保税船舶登记机构,鼓励中资方便旗船舶回归登记注册,争取中资国际航运船舶特案免税登记政策。争取第二船籍港制度试点,允许加挂五星旗的中资方便旗船在南沙港区经营中国沿海内支线及内外贸同船运输业务。开展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创新船舶注册模式和管理制度,在落实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相关配套政策基础上,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中方投资人持有船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低于50%,争取南沙自贸试验区船舶登记主体的外商出资比例突破50%的政策限制。

大力发展航运经纪业务,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航运经纪规则,支持南沙自贸试验区新增“航运经纪”注册类别,发展专业航运经纪公司。大力发展船员劳务市场,创新船员劳务注册模式,大力拓展国际船员劳务输出市场,积极培育一批国际船员劳务企业,吸引有实力的国际船员外派劳务服务公司在广州落户,初步形成向世界航运市场输送高素质船员的专业平台。

航运金融保险创新发展“互联网+”助力智慧航运

《行动计划》指出,广州港当前航运服务要素集聚建设发展滞后,航运交易、航运金融保险、总部经济等现代航运服务业不够发达,现代航运服务体系不完善。

根据《行动计划》,广州将争取航运金融服务政策试点。落实南沙金融创新15条,支持在南沙自贸试验区发展离岸金融业务,与港澳地区开展双向人民币融资,跨境人民币的借款等业务,鼓励自贸区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从港澳及国外借用人民币资金。创新航运金融服务产品,培育航运金融服务市场,引导国内外金融、保险、融资、中介等服务机构落户广州。支持广州航运交易所探索开展航运交易、港航资产交易、航运保险交易、船舶融资租赁资产(产权)交易、航运资金结算、海损理算、航运信贷转让、航运运价指数场外衍生品开发与交易等业务,为航运物流企业提供融资安排和专业化的融资服务。

同时,大力拓展航运融资渠道,借鉴国外航运基金和信托模式,由政府出资引导,吸纳港航企业、金融机构以及社会资本等参与,设立广州航运产业基金和航运担保基金。加快发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鼓励国内外企业在广州设立船舶融资租赁公司。加快发展航运保险业务,在南沙自贸试验区探索开展航运保险创新业务试点,支持阳光保险等国内外保险机构、企业在广州设立区域性航运保险中心、分支机构或公司,发展船舶保险、海上货运险、保赔保险等业务,支持成立航运保险协会、船东互保协会,吸引国内外船东互保协会在广州设立分支机构,发起船东互保,发展保赔保险,增强航运企业抗风险能力。

在建设智慧航运方面,广州将依托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广州市电子政务云服务中心和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政务、物流、通关、交易、金融等领域数据,建设港航企业、船舶、车辆、从业人员、货物、通航环境、空间地理信息、电子海图等港航基础数据库。建设智能感知体系,运用北斗/GPS(全球定位系统)卫星导航、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雷达探测监控、光电识别与跟踪、RFID(无线射频识别)等相关感知技术,实现港口、船舶、车辆、货物的智能感知,推广“智能闸口”和“一卡通”系统,促进多源信息共享和融合。

同时还将建成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平台一点接入、一次申报,监管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促进贸易便利化。

建设航运物流信息平台,发展航运电子商务,以“互联网+”思维,探索和建立航运电子商务新商业模式,鼓励扶持企业大力发展航运电子商务。(本报驻粤记者 龙巍)

来源:中国水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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