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八项行动”助推农村普惠金融建设


时间:2014-10-14





  广东省政府决定,从2014年9月起,利用1年左右的时间,在粤东西北试点县全面完成农村普惠金融建设任务。记者近日从粤东西北地区农村金融工作现场会获悉这一消息。

  广东是金融大省,金融业各项主要指标均居全国前列,但农村金融仍然是其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尤以粤东西北地区最为突出。为此,广东省政府近日在云浮召开粤东西北地区农村金融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云浮等地农村金融工作的经验做法,研究部署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普惠金融建设和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工作,并正式发布了《广东省开展农村普惠金融试点方案》。副省长陈云贤、邓海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陈云贤表示,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三农”水平、发挥金融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作用,省政府决定在粤东西北地区开展普惠金融试点,推进县级综合征信中心、信用村、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乡村助农取款点的建设,以及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金融扶贫贷款的推广等“八项行动”。

  记者了解到,上述“八项行动”就是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等8个部门联合制定的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值得一提的是,在试点方案中,每个试点县都将建立一个县级综合征信中心,主要依托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广东省农户信用信息系统”,采集公安、工商、法院、税务、海关、国土、环保等政府部门的非银信息,建立综合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这不仅有利于解决农村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而且对农村治理机制创新也有着重要意义。

  试点方案还细化了金融支持政策,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农村经济的力度。具体包括增加县域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和村镇银行、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制定落实“县域内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考核办法;对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实行基准利率或优惠利率;积极推行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推动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切实维护农村金融稳定等内容。

  为确保“八项行动”落到实处,陈云贤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统筹协调、务求实效,坚持市场导向、严控风险,重点抓好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四个方面的工作,推动广东省农村普惠金融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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