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中西部古化工产业带建设获政策支持


时间:2011-12-07





  本报讯(记者 呼跃军)11月2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获悉,内蒙古打造自治区中西部重点化工产业带计划拉开序幕:内蒙古区政府近日出台了23条支持政策,力求在项目布局、资源配置、投资、财税、金融、价格 、土地、环保、人才等方面加大政策引导力度。


据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新出台的支持政策规定:在化工产业布局上,“呼包鄂”规划区域内的化工、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行业新建的大型项目,原则上布局在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新型煤化工、氯碱化工、新能源等重大项目,将在充分尊重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布局,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将禁止建设;鼓励各盟市跨地区合作共建化工园区。 在资源配置上,内蒙古将扩大煤炭资源配置范围,对于自治区重点化工园区发电企业,利用存量机组与多晶硅、聚氯乙烯等高载能项目重组为煤—电—高载能一体化企业,未配置过煤炭资源的,可按用电量、用煤量折合配置煤炭资源。


化工企业投资农牧业节水工程,节约的水量可优先使用,也可在自治区的调控下通过水权转换等方式进行交易,收益归投资化工企业所有,支持化工企业跨盟市开展水权置换。


此外,在财税、投资、金融支持政策方面,内蒙古重点化工园区内新办的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其项目所得自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在规划区域内建设化工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平台,包括创业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且被新认定为国家级或自治区级的,自治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鼓励化工企业与电力企业用户直接交易,将进入自治区重点工业园区的化工企业优先列入电力直接交易 范围。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规划区域内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安排自治区重点化工园区的项目建设用地,适当降低化工园区用地基准地价。

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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