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三个《意见》力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黄智杰 宋炜    时间:2016-09-07





  开篇语:在推进供给侧改革的关键阶段,甘肃先后出台三个强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明确要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扩大有效高端供给,减少无效低端供给,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供需失衡的结构性矛盾,着力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加快国企改革步伐,以资产、品牌、技术和产业链为纽带,通过改制、上市、并购交易、合资新建等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资源整合,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鼓励冶金、有色、装备、建材等骨干企业“走出去”,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优化运营模式,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与制造、物流、金融等产业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质量效益、能效环保和安全生产水平,提高企业运行效率。


  日前,甘肃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和《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推进全省工业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个《意见》明确要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扩大有效高端供给,减少无效低端供给,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供需失衡的结构性矛盾,着力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通过减税降费减轻一部分、金融机构分担一部分、深化改革消化一部分、企业挖潜压缩一部分,全面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改善企业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和盈利水平,实现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去杠杆方面,将降低企业‘过桥’融资成本,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通过注入国有资本预算金、政府引导基金等方式,提高股权融资比例,降低资产负债水平。”甘肃省发改委负责人介绍,甘肃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扩大有效高端供给,减少无效低端供给,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供需失衡的结构性矛盾,着力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


  当前,甘肃省正处于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关键时期,如何充分挖掘区位、资源、人才等生产要素优势成为关键要素。为此,《意见》提出全省突出创新驱动、坚持改革促动、促进消费带动、强化开放推动,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意见》明确五大目标,去产能方面,坚持化解产能与加快结构调整并举,全面完成“十三五”压减产能目标。到2020年底,压减生铁产能160万吨、粗钢产能174万吨,压减落后煤炭产能约991万吨。同时,有序推进水泥、电解铝等落后过剩产能化解工作。


  去库存方面,工业领域将加强市场监测预警,确保库存保持在合理水平,以煤炭行业为重点,通过加大外销力度和鼓励内用等多项措施,力求达到产销平衡。房地产领域,力争到2019年底,商品房库存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力争到2018年底,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明显下降,企业盈利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平均税负、涉企行政性收费、社保缴费比例等显著降低。


  补短板方面,坚决打好扶贫攻坚战,优先补齐扶贫短板,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288万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目标任务。这期间,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立体交通网络建设,到2020年骨干公路网全部建成,实现县县通高速,贯穿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的高速铁路基本建成,市州民航实现全覆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力争森林覆盖率达到12.5%以上。同时,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积极培育新供给、新动力,努力实现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甘肃省农牧厅负责人介绍,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新渠道,确保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甘肃省政府与此同时下发了《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突出供给侧“调结构、提品质、降成本、补短板、促融合、可持续”六项重点任务,着力优化农业资源要素配置,着力改善外部生产环境,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到2020年,全省主要农产品综合供给能力、质量效益、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三品一标”农产品占比达60%,绿色有机农产品占比达20%,农产品初加工率达到55%,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7%,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生产力布局明显优化,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和消费相匹配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初步建立,农产品高效安全供给水平大幅提升。《意见》强调,要优化产品结构、生产结构、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聚焦农业种养生产环节,优化粮经饲和养殖结构,持续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开发名、特、优、新产品,让农产品的供给数量更充足,品种和质量更契合消费者需要;要坚持把提升农产品质量作为有效对接消费需求的


  突破口,健全完善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监管和服务,加快构建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保障体系,满足消费者对产品品质、安全、营养、口味的要求;要突出投入成本、用工成本、营销成本控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控制生产资料投入,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创新营销方式,优化经营体系,努力提高农业竞争力和比较效益;要加快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物质装备条件,着力补齐农业科技、信息、投入等关键短板,优化生产体系,努力突破农业生产力提升的瓶颈制约;要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核心,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以新型经营主体为载体,支持资本、劳动力、技术、资源等要素跨界优化配置,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及农业多功能开发等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优化资源利用方式,推动农业由主要依靠物质要素投入的粗放型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的集约型发展转变,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路子。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充分发挥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武威保税物流中心作用,落实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各项税收政策,积极推动优势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促进外贸发展及进出口企业活力”甘肃省商务厅负责人介绍,《意见》将突出创新驱动、坚持改革促动、促进消费带动、强化开放推动,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强调,甘肃省内骨干企业“走出去”,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降低企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意见》力争1~2年降本增效取得初步效果,3年左右取得明显成效,使企业盈利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平均税负、涉企行政性收费、企业“三项费用”占比、社保缴费比例、物流总费用率等显著降低,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市场化程度大幅提高,产业结构更加合理。


  积极推动普遍性降费。加大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对从事循环经济并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项目)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积极推动普遍性降费。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项目和涉企服务收费。继续对小微企业、经济适用房建设、养老医疗机构、绿色农产品运输等实施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取消注册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消防安全培训收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施工安全技术服务费、施工质量检测鉴定技术服务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全面停止征收地方价格调节基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对现有工业用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工业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除缴纳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继续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收费制度。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涉企收费和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根据贷款基准利率合理定价,降低利率水平,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鼓励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优惠利率支持。逐步扩大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范围,重点对高技术企业中的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的信用贷款进行风险补偿。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为棚户区改造、重大交通水利工程、城镇基础设施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重大建设项目提供长期低成本资金。对生产经营正常但“短贷长投”暂时困难企业,鼓励商业银行采取积极措施,帮助企业减轻还款压力。规范担保、评估、登记、保险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健全融资性担保、小额贷款、典当、投资、融资租赁等制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省内企业分步实现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融资,鼓励和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票据)、私募债实现融资,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能力。


  设立甘肃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通过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支持工业、农业、科技、教育、文化、现代服务业等各行业领域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引导市州政府搭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专利技术交易、创业孵化等多种服务内容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将省级财政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规模增加到10亿元以上,以股权投资方式集中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发展。


  2016年上半年,甘肃省实现外贸进出口29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6月当月实现进出口7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倍,环比增长1.7%;其中出口60.2亿元,同比增长3.1倍,环比增长8.7%。黄智杰/摄


  甘肃把握“一带一路”政策导向,帮助甘肃企业主动向西推广优质产能和比较优势产业,强化对中西亚、中东欧地区的市场研究和投入,支持大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促进甘肃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上半年,全省农产品进出口11.36亿元,其中高原夏菜同比实现增长。(本报记者黄智杰 实习生宋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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