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出台新政2200万元鼓励科技创新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作者:杨海霞    时间:2016-08-22





  近日从鞍山市科技局获悉,《鞍山市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出台,将拿出2200余万元用于鼓励科技创新。该政策的优惠力度和系统性在辽宁省乃至东北地区都是空前的。


  近年来,鞍山市企业技术创新取得一定成绩,但短板突出,与发达城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2015年,鞍山市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市级以上研发中心137家,仅占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17.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合计为17亿元,其中鞍钢13.2亿元,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年投入仅为3.8亿元,部分企业甚至零投入。此外,“一钢独大”的格局短时期内难以改变。


  为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优化科技成果转化路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向创新驱动转变,鞍山市出台了《鞍山市科技创新若干政策》。该政策在激励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院士工作站、高端科技人才引进、众创空间、发明创造等10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在平台建设方面,该政策将对经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技术创新平台、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给予经费资助,对经认定的国家(省)级示范单位,包括创新型产业集群、农业科技园区、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示范基地、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等给予经费资助。


  针对企业创新发展,该政策提出在科技金融方面,对企业单个科技信贷、专利质押融资补助资金项目,对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大型科研仪器和装备的项目,给予经费资助。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经费资助。支持企业加速技术转移,提升鞍山市技术交易市场规模。


  在发明创造方面,该政策对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给予补助;对国家(省)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单位给予资助。


  在支持创新创业方面,该政策提出支持高端科技人才来鞍创业的四项举措,包括贷款贴息补助、重大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项目资助、职务发明专利补助、人才服务平台资助。鼓励企业、团队参加各级创业创新大赛,对获奖单位和团队予以奖励。(杨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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