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专项整治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时间:2012-11-19





  今日,省政府正式对外公布,即日起至年底,我省将开展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冒用进网许可标志、伪造进网许可标志、手机配件质量不合格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电信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电信收费不透明、不合理,套餐规则不明确,充话费赠话费不能逐月兑现;通信运营商擅自为消费者订制彩铃、商业广告短信等业务,收取高额话费;通讯部门利用自身便利条件,强制消费者订购一些垃圾信息,并收取高额费用;

  一些农村用户电话出现无信号、杂音大、线路损坏等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

  通讯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手机质量和性能不稳定,自动关机、屏幕不显示、按键失灵等故障频频发生;促销时虚假、夸大宣传手机的功能,商品宣传与实际功能相差甚远;以旧充新,以次充好;手机配件质量问题多;售后服务无保障,维修人员不专业、以消费者“人为损坏”等为由,拒绝履行“三包”责任。

  目前电信服务和通讯产品是我省消费者投诉的两大热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对电信领域违规营销、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诋毁竞争对手、邮寄SIM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整治。严禁企业强行捆绑搭售、强制用户使用指定业务、伪造订购记录等行为;杜绝收费项目不清、收费标准混乱问题;严禁单方面改变收费标准;严禁在手机中预置恶意吸费应用程序,严肃查处利用终端程序恶意吸费的增值企业;企业要将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办理流程和时限、服务质量、违诺责任、监督方式、投诉电话等内容向全社会作出明确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确保消费者投诉热线畅通,在规定时限内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不得相互推诿,对消费者提出改善电信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主动沟通。

  据悉,省工商局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行政约谈、下达行政建议书、开展行政协商、12315消费者现场申诉举报等方式,规范电信企业、电子产品销售企业的经营行为,并将对相关违规电信企业进行查处。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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