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成首批国家“公交都市”创建试点城市


时间:2012-10-30





东北网10月30日讯 29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了全国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哈市成为首批14个国家“公交都市”创建试点城市之一。2011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组织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哈市将创建“公交都市”作为发展目标。

  根据哈市“公交都市”规划,到“十二五”末,哈市将在全省率先基本建立以快速公交线路和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汽车和江上轮渡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城市公交系统,确立城市公共交通为城市交通出行的主导方式。

  十二五期间,哈市将建成多种运输方式相协调的城市公共客运系统。万人公交车辆保有量达到15标台,城市中心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0%,实现主城区500米、5分钟换乘,公共客运系统分担率达到45%;大幅度扩充和完善道路“微循环”系统。规划建设6座公交综合枢纽、43座公交换乘枢纽,新建和改造115座公交首末站、123公里公交专用道、1200座停靠站。新增大容量清洁能源公交车2200辆;加大节能和新能源公共汽车投入,机动车尾气排放基本达到欧IV标准;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作用更加突出,主城区功能和人口得到有效疏解,以现代化交通为支撑的“一江居中、两岸繁荣”战略构想初步实现。

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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