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完善载体建设 营造“双创”生态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时间:2016-05-25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2015年黑龙江省大力打造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提出向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要增量,启动实施了《黑龙江省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取得了显著成效。


  政策护航“双创” 发展势头强劲


  2015年,黑龙江省陆续出台了《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其中,黑龙江省科技厅按照“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部署,与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密切协作,积极开展梳理成果、成立公司、进入孵化、借力资本市场发展及推动企业上市等5大环节工作,推动“双创”工作的开展。


  随着“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的深入推进,加快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步伐。一是梳理成果取得实效。黑龙江省从5085项应用型科技成果中,筛选出1112项高新技术成果,通过组织180场(次)科技成果发布对接活动,推动转化落地项目514项,签约额29.19亿元。二是成立公司取得实效。2015年,黑龙江省新注册成立哈工大机器人集团、焊接集团、激光通信公司、雷达信息公司和哈工程哈船动力公司、导航公司、智能装备公司等科技型企业2116家,新形成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439家,新吸纳本科以上人才7736人。三是企业孵化培育取得实效。该省新增中关村基地众创空间、哈尔滨斯达普等39家新型孵化器,新入孵科技企业1047家、毕业企业103家,新创办大学生创业企业228家。2015年,黑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总数达到111家,孵化总面积达到261.9万平方米。与此同时,黑龙江省财政安排7700万元支持84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其中20家孵化器建设了大学生创业基地。四是借力资本市场发展取得实效。2015年,黑龙江省累计组织科技投融资对接活动98次,签约项目155个,签约总额37.61亿元。五是推动企业上市取得实效。该省新增38家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还有88家科技型企业拟上市(挂牌)。


  以创业服务载体为抓手 助推“双创”工作开展


  为更好地推动“双创”工作开展,2015年黑龙江省着重加强创业服务载体建设,以完善创业服务载体体系助推“双创”工作开展。


  首先,发挥各类投资主体优势,做大孵化产业总体规模。围绕“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及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利用自身条件或闲置资产,创办和联合新建立一批众创空间。与此同时,黑龙江省政府清理3处非办公类闲置资产用于建设产业孵化基地,总面积3.75万平方米,其中乐业众创空间首次通过招投标方式,运用市场化机制引入北京创业公社作为运营主体,积极打造创新创业综合生态。


  其次,支持引导各类孵化平台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多元化发展。2015年,黑龙江省支持大学科技园积极依托高校技术、人才优势,推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积极引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探索创新管理运营体制机制。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初步建立能够提供互联网、商务、法务等基础服务的创新创业体系,并积极向增值服务及投资孵化拓展。支持众创空间实现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服务功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营造浓厚的“双创”氛围。鼓励各类孵化平台广泛合作,协同创新,探索“投资+服务+孵化”、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哈以孵化器借鉴以色列先进经验,采用“孵化+投资+增值”的运营模式,旗下组建3只天使投资基金,共计调研高新技术项目1500余项,成功投资入孵项目16项,项目企业获得投资金额累计达3300多万元投资,累计签约投资金额高达5500余万元,带动其他机构资本跟投5000余万元,推动了一批高新技术成果在黑龙江的落地转化。


  第三,推进管理规范化,整合要素服务创新创业。一是简政放权。2015年,黑龙江省取消科技主管部门对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的认定,有序推进孵化机构备案、运行评价及后补助工作,为科研人员、大学生集中精力开展创新活动打造良好环境。二是以开放共享思维服务“双创”。成立黑龙江省孵化产业联盟,将该省各类孵化平台纳入服务范围,积极开展孵化产业发展研究,同时协调各类资源,加强交流共享,提升创新服务能力。三是积极开展各类合作,引入创新要素。依托首都创新大联盟、众创空间联盟开展黑龙江—北京创新驱动战略区域合作,并将省内科研院所、股权投资协会、天使基金、产业联盟及科技服务机构链接到孵化平台,整合省内外优质资源延伸创新链、产业链,支撑该省创新创业体系建设。四是问题聚焦。通过创业孵化工作研讨会,总结各类孵化平台的实践经验及成功案例,及时反馈政策实施情况,形成适合该省实际的孵化器建设指导意见。


  发展不均难题待解 期待政策更完善


  2015年,虽然“双创”工作成绩突出,成为引领区域发展的重要引擎,但黑龙江省却清醒地意识到,自身“双创”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区域发展不平衡。黑龙江省地处偏远,尽管已出台一系列鼓励“双创”的政策措施,但在人才、资本、市场等创新要素的集聚能力上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创新思维和路径方法上还需向兄弟省市学习,加强互动。


  其次,功能发展不平衡。部分众创空间公益性较为明显,基本实现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但服务、投资功能偏弱,整合创新资源的能力不足,尚未形成对创新创业者全链条支撑的服务体系。需引导孵化器加大管理运营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可持续发展模式探索力度,挖掘成长潜力。


  第三,政策措施的针对性不足。目前,黑龙江省相当数量的众创空间在盈利方面存在困难,对政策补贴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


  对此,黑龙江省认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是推进“双创”工作的重要公共服务平台,承载着部分政府公益性任务,即使以目前的公司化运营模式来看,单纯靠市场化运作,除少数发达地区和中心城市外,实现赢利和可持续发展还具有相当大的困难,需要政府给予扶持。


  首先,应扩大落后及欠发达地区众创空间的税收优惠适用范围。国家级孵化器认定工作应根据地区发展的不同水平采取差异化标准,使欠发达地区也能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引导各地区孵化器充分竞争、特色化生存。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新兴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区域转型、平衡发展。


  其次,国家优先扶持创业机构利用互联网手段向欠发达地区输入创新要素、创业模式与当地产业对接落地。应通过国家专项行动的方式,鼓励、扶持和引导中心城市和发达地区的创新要素和资本向欠发达地区流入,改善资源配置的区域不平衡,实现与当地产业的落地对接,从而助力转型升级,这也是细分区域功能,实现平衡发展的重要举措。


  第三,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引导基金应当尽快实现向三线城市的有效延伸。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应更多发挥对创新要素与创业资本匮乏的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和引导作用,通过与地方政府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联合,来解决中西部地区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的融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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