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


来源:中国医药报   作者:衣晓峰    时间:2016-02-29





  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三级中医医院将全部设立治未病中心和中医康复中心;建成3~5个涉外中医药服务中心;大力推动中医与养老相结合。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出台《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中医养生保健、中医医疗、中医康复、中医养老、中医药贸易等领域,提出七项重点任务。


  意见强调,要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加强中医治未病工作,到2020年,三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立治未病中心,二级中医医院设立完善的治未病科,30%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50%的妇幼保健机构能够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并提供规范的健康干预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简便适宜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并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要加快发展中医医疗服务,进一步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到2020年,力争每万人口中医病床数达到6张;鼓励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服务,到2020年,社会办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区域内中医医院床位总数的15%;构建中医重点专科协作系统;创新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模式;大力提高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能力。同时,加强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十三五”时期全省要新培育10~15个达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水平的重点专科,并建立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协作体系。


  意见要求,要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到2020年,三级以上中医医院要设立中医康复中心,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康复科,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伤康复中心等机构,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创办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要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各级中医医院应积极与区域内规模相当的养老机构合作,探索中医与养老结合的新模式,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要设立老年病科,逐步增加老年病床位,开设老年病诊室。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支持养老机构开展结合中医药健康服务的老年人医疗、护理、养生和康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中医门诊或中医馆。要加快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产业,针对老年人慢性病防治、养生保健、饮食起居、临床诊疗、康复护理、心理干预等需求,加快研发中医体质辨识诊断等相关产品、技术和服务。支持运用云计算、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


  开发智能化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包,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的服务。积极推动中药材种植基地、生产企业、中医药文化基地、特色中医药诊疗技术等中医药资源有效融入养老服务业,鼓励开发安全有效的中医药健康养老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等产品和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建立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基地。


  意见明确,要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引入社会资本,建设2~3个以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为核心,集中药材种植、中医医疗服务、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发展,建立中医药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支持相关健康产品研发、制造和应用,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要大力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到2020年,在黑河市及五大连池风景区、绥芬河市等地建成3~5个涉外中医药服务中心;推进中医药国际教育交流合作;运用“互联网+”模式,开发中俄中医药电子商务平台和健康服务平台;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走出去,培育一批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中医药服务企业或企业集团。(衣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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