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规范国土资源科技研究项目实施


作者:武海炜    时间:2015-11-13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发布该省2015年国土资源科技研究项目投资计划,加强国土资源科技研究项目管理,推进国土资源综合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力求为国土资源工作健康发展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计划要求,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的要求,合理使用资金,保证按预定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调整批准确定的实施方案和预算。因市场、技术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造成项目原定目标或技术路线需要修改的,因技术引进、技术合作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无法实施的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项目研究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需要对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预算进行调整的,必须报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共同审批。

计划强调,项目承担单位要强化法人责任。项目承担单位是国土科技研究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在项目申请、组织实施、验收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职责,加强支撑服务条件建设,提高对科研人员的服务水平。科研人员要弘扬科学精神,恪守科研诚信,强化责任意识,严格遵守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项目承担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推动项目研究工作的开展。

计划还强调,项目承担单位要建立健全科研和财务管理等相结合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项目资金管理。项目承担单位要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不得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等。项目资金的会计核算要单独设账核算,要按批准的项目预算支出内容设置明细支出科目,不得随意套用、改变项目资金支出方向,扩大列支范围。年终,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规定编制项目资金年度收支决算。项目资金决算按资金拨付渠道逐级汇总上报。(记者武海炜)

来源:中国矿业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