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颁发“四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突破万份


时间:2015-10-30





  自10月1日,全省实施“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以来,按照建立统一登记流程和统一编码赋码规则的要求,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质监、税务、人社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不再发放。建立起了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有力地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截至10月29日晚,全省169个工商登记注册窗口顺利衔接、正常运行,共发放“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3106份,其中设立登记6080份、变更登记7026份。

  一、顶层设计到位。严格遵循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批示和王勇国务委员提出的“职能部门同步实施、相关行业同步落实、地方政府同步推进”和“做好改革前后工作流程和业务系统的配套衔接、原有证照与新营业执照的过渡衔接、原有试点与全面铺开的转换衔接”明确要求以及国务院、工商总局等部委文件,制定《黑龙江省“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部门业务系统升级对接、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等作出明确规定,倒排时间表,落实部门责任。

  二、组织领导到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将其纳入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主要任务列项督办。省委书记王宪魁同志、省长陆昊同志在多次重要会议上提出明确要求。省政府实行“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由常务副省长担任总召集人并亲自作动员部署。常务副省长、分管工商工作副省长多次听取汇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多次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全省13个市地政府行署和2个省直管县市政府也都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使改革始终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有序推进强力推进。

  三、部门联动沟通协调到位。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省政府责成省工商局作为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编办、发改委、人社厅、财政厅、审计厅、地税局、质监局、法制办、国税局、人民银行哈中心支行、银监局作为成员单位,都能够自觉从改革大局出发,真主动、真配合、真推进。“先照后证”前置审批和前置改后置审批目录涉及到40多个厅局,在一周多的时间里各部门就统一思想明确下来,为“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启动和实施提供了可靠保证。

  四、技术支持保障到位。责成省工商局牵头,建立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工商登记综合业务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社保、税务、质监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做好数据接口软件开发和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工商、社保、税务、质监等部门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共享和有效应用。

  五、业务指导培训到位。针对业务变化,围绕法律法规变化、技术标准、业务流程、文书规范等内容,工商、社保、质监、税务各部门组织专人对全省相应业务条线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确保人人熟悉登记流程、人人熟练上机操作。六、深入宣传舆论引导到位。通过中央和省内各级各类媒体及各部门深入企业广泛深入地宣传和解读“四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举措的意义、目标和措施,使广大市场主体能够及时了解、正确理解和积极支持改革。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生因推行这项改革或因改革中具体工作转换引发市场主体不满意投诉的事情。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