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全力推进养老产业发展


时间:2015-10-21





  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19日在哈尔滨举行。会上,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马春波作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中说,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老龄事业,深入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细化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的规定,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各项权益。先后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贫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出台了对老年人实行优待服务、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支持民办养老产业发展等意见和措施,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实现了老有所养。开展老年人公益服务活动,发挥老年人作用,实现老有所为。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功能,开展小型民办养老机构联锁改造和实施社会助老服务工程,创新养老服务机制,实现养老服务的广覆盖。

  截止到2014年底,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605.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为15.9%;预计到2020年,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778.8万人,人口比重将达到18.5%。报告指出了我省老龄工作和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老年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现有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困难较多,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有待改善,老龄工作机构建设还需加强,农村老年社会福利制度相对滞后,日间照料室作用和功能有待进一步开发利用。报告最后提出,解决好老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我省老年法律政策体系,为发展老龄事业提供法律保障;认真研究和解决消防改造中的问题,改善养老机构发展环境;在城乡规划实施中超前谋划,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奠定基础;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建设,完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完善老年福利制度,解决好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加强配套建设,拓展服务范围,充分发挥日间照料室作用。(李鑫 印蕾)

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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