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陆海联运大通道建设再获政策支持


时间:2015-06-29





  日前,在国家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和我省加快建设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之际,国家海关总署已正式批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加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入境港口和货物种类的请示》。这标志着绥芬河作为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桥头堡和枢纽站,在陆海联运大通道建设上得到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海关总署在批复中,同意我省将木材类产品纳入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范围。在原有上海港、宁波港、黄埔港的基础上,增加泉州、汕头、洋浦、天津、大连5个港口,作为我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进境口岸。

  据了解,多年来绥芬河市积极推动陆海联运大通道建设,特别是紧紧抓住我省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契机,跨境内贸货物运输更是取得大的突破。此项政策争取到位,将对进一步推进绥芬河“中外中”运输方式起到促进作用。过去内贸货物跨境运输的品种只限化工产品和粮食等,绥芬河口岸大量集聚的木材产品不在运输范围内,制约了绥芬河“木业之都”的建设。此次木材获批和增加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进境口岸,能够大力发挥绥芬河市木材储备基地和贸易基地的优势,促进绥芬河产业园区与南方产业园区的对接与合作。

  目前,绥芬河市相关部门正在积极行动,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组织货源,并与各入境港口开展业务对接,以促进陆海联运常态化运行。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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