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 黑龙江积极推动食责险试点


作者:李苑田    时间:2015-06-23





  食责险被称作“舌尖上的保险”,是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简称,国家食责险指导意见指出——其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利于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转移风险,提高产品质量,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更加有利于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先行先试,黑龙江积极推动食责险试点工作。

  抢前抓早先行先试专项推动、指导协调推广督查。在国家食责险指导意见出台不久,黑龙江省就成立了由该省食安办副主任、省食药局巡视员张守文任组长,该省保监局副局长唐洪涛任副组长的黑龙江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该省食药局综合协调处,领导小组负责该省食责险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信息汇总、宣传推广和督促检查等工作。食责险构成社会共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因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依法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食责险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又降低经营主体的销售风险。食责险的投保吸引力。理论上讲食责险会降低销售成本,但它依托于消费者的认知度;食责险政商环境以及消费氛围的塑造等,决定着食责险投保吸引力的大小。创新产品、迎合市场需求。黑龙江省食责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充分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进行了充分的前期论证和可行性分析,以契合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简便操作可行为原则,以“基本责任险+附加险”为结构,创新开发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拟定公平合理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条款和费率,制定保险理赔、费率联动、市场推广、专户管理等制度,这些制度有效的加强了该省食责险吸引力。出台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该小组印发了黑龙江省《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了生产加工环节的八大种类食品及经营环节中的四大涉食业态等为试点重点参保对象,鼓励食品企业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规避和分散风险,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的激励约束机制。

  投保食责保民保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唐洪涛如是说。食责险绝不仅仅是企业社会责任。从国外食责险成功经验来看,美国、欧盟、日本、美国依靠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消费者索赔意识强,赔偿倒逼机制让企业投保责任险,主要采取以产品责任险的形式操作,投保率较高。欧盟实行全产业链监管、强调预防和预警,欧盟成员国共享快速预警系统信息。在日本,食品安全监管强调指导与监督并重,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全程的监控。我国台湾地区通过立法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列为强制保险;香港地区主要通过产品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餐饮服务业)覆盖食品风险。试点推广工作不仅增强了企业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投保意识,还大大提升了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索赔意识。据悉,黑龙江还将制定出台相关鼓励政策,指导产品创新,合理设计保险产品条款,科学厘定费率,简化并完善承保、理赔流程,满足多样化保险需求,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记者李苑田)

来源:中国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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