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新规范推进实施


时间:2013-03-29





  黑龙江新闻网讯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等4部委局出台七项举措,推进新修订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为实现我省药品生产企业的转型升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力推进实施新举措。

  新修订药品GMP较过去更为严格,要求企业建立全面的质量保证系统和质量风险管理体系,对委托生产、委托检验和无菌药品的要求也大大提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建平称,目前我省197家药品生产企业(不包括药用辅料)已上报了新修订药品GMP实施计划,通过新修订药品GMP认证企业23家(28张证书),其他企业也在紧张的筹备当中,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已到了攻坚阶段。

  现有药品生产企业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今年12月31日前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年底前未通过认证的无菌药品将面临停产,其他剂型药品生产企业也要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管理软件并试运行。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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