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地下水超采形成12个漏斗区


作者:张兴军    时间:2011-11-23





记者从位于郑州的黄河水利委员会获悉,由于长期过量开采,2010年黄河流域浅层地下水蓄水量比上年减少1.63亿立方米,已形成12个地下水漏斗区。

近日,黄河水利委员会发布《2010年黄河水资源公报》。内容主要包括2010年黄河流域降水、径流、蓄水动态、水资源利用、水质调查评价、输沙量及重要水事等。

据了解,2010年黄河流域平均降水量为449.2毫米,折合降水总量3571.30亿立方米,比1956—2000年均值偏多0.5%。

公报显示,黄河流域浅层地下水动态监测主要集中在流域内的河谷、平原、盆地,2010年总监测面积为87777平方千米,浅层地下水蓄水量比上年减少1.63亿立方米。

据统计,由于长期过量开采地下水,监测区形成承压水降落漏斗4个、浅层地下水降落漏斗8个。2010年末与上年同期相比,太原盆地的太原漏斗(承压水)区面积扩大50.01平方千米、宋月古漏斗(承压水)中心地下水埋深增加4.26米。

公报还披露,2010年黄河流域废污水排放量为43.61亿吨,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分别为11.59亿吨、28.63亿吨、3.39亿吨,分别占26.57%、65.65%和7.78%。

2010年黄河干、支流水质评价河长14295.4千米,其中Ⅰ━Ⅲ类、Ⅳ━Ⅴ类、劣Ⅴ类水质河长分别为6324.6千米、3120.4千米、4850.4千米,分别占44.2%、21.9%、33.9%。2010年黄河流域达标评价水功能区203个,达标89个,达标率为43.8%。2010年全流域评价省界断面30个,有15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占50.0%。2010年评价重要城市供水水源地(饮用水)15处,有13处水质符合要求,占86.7%。

(来源:“新华网河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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