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意见力促就业创业


作者:陶宗海    时间:2015-10-26





近日,河南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一系列举措促进就业创业。

根据该《意见》,今后河南省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及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各类人员自主创业,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不仅如此,这几类人群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政府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意见》规定,高校毕业生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服务3年含3年以上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报职称时,职称外语免考;大中专学生初创企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可凭创业者身份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等资料,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在鼓励创业的同时,也有一系列措施促进大学生就业。《意见》提出,小微企业招用应届大学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1000元。(陶宗海)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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