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海绵城市建设提速 8市入选省级试点


来源:河南日报   时间:2016-06-01





  又到了夏季雨水丰沛的时候,你是不是对“一下雨就得在城市看海”心有余悸?未来几年,河南省将努力通过建设“涝时吸水,旱时吐水”的海绵式城市,有效利用水资源,破解城市内涝难题。


  5月31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河南省海绵城市建设提速,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组织了海绵城市建设省级试点竞争性评审工作,许昌市、濮阳市、焦作市、郑州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商丘市、安阳市等8个省辖市入选,省财政将会对这些城市的海绵城市建设连续三年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海绵城市即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下发,要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像全国不少城市一样,河南省一些城市也呈现资源型缺水和雨季受淹并存特征。为什么那么多城市缺水?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水泥地太多,雨水来了只能当废水排走;涵养水源的林地、草地、湖泊、湿地被占用了不少,打断了水的自然循环,地下水也越抽越深。解决城市缺水问题,必须顺应自然,在提升城市排水能力时优先考虑把雨水存起来,更多地利用自然力量排水。


  因此,河南省致力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2015年,鹤壁市成为我省唯一的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3年内将至少获得中央财政12亿元的补助,每年省财政还将给予4000万元的奖励补助。此次海绵城市省级试点城市的确定,也意味着河南省海绵城市建设的提速。


  成为试点城市必须具备五个条件,即城市人民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编制或修编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等专项规划,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并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城市发展对排水防涝基础设施建设、调蓄雨洪和应急管理能力需求强烈,试点区域集中连片须包括一定比例的老城区,大城市不少于30平方公里,其他城市不少于15平方公里,包括形成城市蓄水净水系统、城市园林绿地和市政道路雨水收集净化系统、绿色公共和居住建筑小区示范等,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规划要求;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且进展良好,工作基础较好;项目有具体的融资计划和运营方案,需要财政投入的,所需财政资金已纳入本级财政规划统筹考虑。


  试点期内,海绵城市建设不力怎么办?记者了解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对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将定期组织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差的,取消试点资格,并收回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按照河南省的规划,到2020年,河南省所有省辖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的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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