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领域实行阶梯电价与阶梯气价改革


作者:阶梯电价    时间:2011-11-23





酝酿一年,民用电阶梯电价要实行

阶梯气价也将从湖南、河南等试点推向全国

 国家相关部门已确定,在民用领域实行阶梯电价与阶梯气价改革。

这意味着,居民阶梯电价征求意见一年之后,即将付诸实践;而阶梯气价也将在地方试点基础上推向全国。居民用电气将实行“阶梯累进计价”,对用户消费的电气量分段定价,资源价格随使用量增加逐级递增。

不过,这一改革仍是行政调控,政府仍未从资源产品定价领域退出。“能源领域改革,最迫切的是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目前,电力、油气产业仍然缺少灵活的、基于市场的定价机制。”接近发改委的消息人士称。

2010年10月,国家发改委公布《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每月超过基本用电量后,每度电提价不低于0.20元。但由于通胀压力,居民阶梯电价方案一直搁置。

今年5月份,发改委上调山西等15个省市统调火电企业上网电价,销售电价相应调整,但居民用电价暂未调整。

居民用气方面,此前,湖南、河南、河北等地已经开始试点施行阶梯气价。以河南郑州为例,居民月用气在50立方米以下时,气价为1.9元/立方米;超过50立方米后,超出部分按2.2元/立方米计算。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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