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7月起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多缴可避税


时间:2013-06-06





  郑州7月1日起将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专家算账:高收入者一个月最高可免税2488.8元,是低收入者几十倍

  昨日,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郑州将从7月1日起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职工每月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提高。按照新标准,职工每个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最高为1244.4元,最低为62元;分别比之前多了178.4元和8元。税法专家根据新标准算了一笔账,按照即将执行的标准,高收入者1个月最高可以免2488.8元的个人所得税,这个额度,是低收入者的40倍。

  郑州住房公积金

  7月1日起缴存额度提高

  新规显示,从今年7月1日起,郑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037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为2488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为2012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各分中心、各管理部缴存基数的下限均为124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为124元。今后郑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的基数上限比之前多1484元。

  2013年,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至12%。按照这个比例,职工公积金的缴存额,最高为1244.4元,最低为62元;分别比之前多了178.4元和8元。

  多缴可避税,高收入者最高可免税2488.8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下发的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免征个税。“免税”需要两个条件,即“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以及“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数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郑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是3456.67元。2013年,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至12%。

  郑州市税务部门税法专家王国娜根据即将实施的新规算了一笔账:

  高收入者免税金额:按照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比例,2013年个人实际可享受到的最低免税缴存额172.83元(即3456.67×5%),最高享受免税缴存额是1244.40元(即3456.67×3×12%);再加上单位同等额度缴存部分,个人实际可享受到的最高免税缴存额是2488.8元(1244.4×2)。

  低收入者免税金额:以郑州市区单位按2012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240元为基数,按最低缴存公积金5%比例计算,个人实际可享受到的最低免税缴存额只有62元。

  换言之,郑州高收入者通过缴纳公积金,1个月最高可以免2488.8元个人所得税,低收入者最低只能享受62元的免税额度,前者是后者的40倍。

  更可悲的是,作为低收入群体,很多人收入还不到个人所得税规定的3500元费用扣除标准,无法享受住房公积金规定的“免个人所得税”政策。

  住房公积金“嫌贫爱富”弊病何时解?

  关于住房公积金导致分配不公的话题,一直是网上热点。近日,一起“天价公积金”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吉林烟草工业公司五名高管月住房公积金逾1.4万,累计超缴233.83万元。《人民日报》亦对此评论:住房公积金应“雪中送炭”。

  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朱俊生说,住房公积金的不公平,并不是高收入者更有机会享受低息贷款,而是高收入者还享受国家的财税补贴,这明显不符合设计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本意。

  他认为,住房公积金本意是帮助工薪阶层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通过社会再分配缩小收入差距。当前,唯有从收入分配改革入手,方能从根本上解决住房公积金“嫌贫爱富”的弊病。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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