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委规定三类部门领导班子必须配备党外干部


时间:2012-11-1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近日,中共南京市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要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最广泛地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大批高素质、有影响、作用大的党外代表人士,努力形成党外人才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为服务南京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实施意见》提出了贯彻落实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任务的主要措施,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教育培养、选拔任用和管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充分发挥我市科教人才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破除体制界限,健全完善党外代表人士的发现、储备和推荐机制。要注重思想政治教育,提升理论素养,强化实践锻炼,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主阵地作用,健全完善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养机制。要进一步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的安排工作,不断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在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的选拔任用力度,健全完善党外代表人士选拔任用机制。要搞好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合作共事,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谊交友,加强和改进党外代表人士管理工作,健全完善与党外代表人士合作共事、联谊交友及管理工作机制。

  《实施意见》对加强和改善党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领导提出明确要求。要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健全市、区统战部门与驻宁省部属院校、央属企业、科研院所联席会议制度,继续探索“资源共享、属地共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工作的新路子,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介的作用,加大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成效、党外代表人士中的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关心支持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类部门领导班子必须配备党外干部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

  近日,南京市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作为指导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系统全面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并要求全市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日前,市委统战部相关负责人就《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市区县政府已全部配备党外副市长、副区县长

  记者:新形势下,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具有怎样的重要意义?

  市委统战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工程和战略性任务,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市委首次就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发布专门文件,反映了我市多年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凝心聚力,为创成率先大业提供人才支持;广泛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推动新形势下统一战线事业持续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记者:目前我市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整体状况如何?

  市委统战部:近年来,市委始终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党外人士教育培养选拔使用等各个环节不断完善强化政策措施,涌现了一大批具有较强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的党外优秀人才。目前我市市政府有1名党外副市长,市级机关各部门共配备了27名党外领导干部,其中担任正职的4人;13个区县政府全部配备了党外副区县长;法检两院都配备了党外副院长、副检察长;2所市属高校配备了党外副校院长;民主党派成员近9000人,426名党外人士担任市一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领导班子必须配备党外干部

  记者:新形势下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点是什么?

  市委统战部:《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培养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亲密合作、共同致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党外代表人士,关键是抓住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四个基本环节,形成相互促进、贯穿始终的工作链。

  记者: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目的在于使用。在推荐使用上有什么新的举措?

  市委统战部:一是进一步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的安排工作。二是不断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在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的选拔任用力度。市、区县政府领导班子应配备党外干部,其中教育、卫生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性强的部门领导班子必须配备党外干部。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应配备党外干部。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统战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组织、统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合会办、联合部署、联合发文、联合考察、联合督查等方式,共同做好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记者:如何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合作共事?

  市委统战部:一是支持党外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支持党外政协委员履行职责,认真办理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中的作用。二是充分尊重、信任党外干部,配备党外干部的领导班子要进行合理分工,注意发挥其专长,对党外领导干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重要事项,应事先听取并尊重党外干部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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