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年底将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12个病种纳入大病保障。目前,病种分期分型及治疗方式已经由专家讨论确定,费用测算工作正在进行,实施方案正在拟定。
另据了解,省卫生厅正在抓紧制定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实施方案。对参合人因病情需要,需转诊到省级联网医院治疗的,在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通过省级统筹基金对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再次补偿。大病补充保险将实施招标程序,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来源: 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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