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暨“五有五无”社区(村)创建推进会了解到,南京已有四成以上社区(村)达到“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机构,有矛盾调解维稳力量,有人防技防物防设施,有多元服务管理,有规范机制保障”,“无连续性侵财案件,无恶性信访事件,无重大民转刑案件,无违法犯罪活动聚集场所,无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标准。
今后每年,市综治办都将对全市社区(村)的“五有”“五无”达标情况进行暗访、考评、打分。成绩优秀的小区将获表彰。
来源: 扬子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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