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上调2012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时间:2012-07-17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从本月起将上调2012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本次待遇调整对象包括,今年6月30日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人员、鉴定为五级至六级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伤残职工,以及因工死亡职工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

  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每月分别增加308元到257元不等,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五级每月增加231元,六级每 月增加218元。护理费方面,根据工伤护理等级每月增加227元到136元不等。 此外,工亡职工配偶的抚恤金每月增加137元,工亡职工其他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每月增加103元。

  来源: 中国广播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