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拟打造50个“高校协同创新中心”


时间:2012-12-18





  龙虎网讯 十八大报告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更加注重协同创新。近日,省政府正式批复《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培育建设50个左右的“高校协同创新中心”,通过鼓励、引导、组织高校突破学科、学校、行业和地区等壁垒,与国内国际创新要素深度合作,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据悉,筹划建立的“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将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产学研三位一体上创新突破。包括:依托高校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知识创新模式,产出重大原始创新成果和拔尖创新人才,逐步成为引领和主导该领域国际科学研究与合作的学术中心;依托高校与行业结合紧密的优势学科,与大中型骨干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开展有组织创新,建立多学科融合、多团队协同、多技术集成的研发应用平台,成为国家和区域技术创新的重要阵地;引导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产学研协同研发和战略咨询服务,构建多元化的成果转化与辐射模式,带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整合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和人才资源,推动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协同研究,构建多学科交叉研究平台,探索文化传承创新的新模式。

  为打破高校与其他创新主体和创新力量间的体制壁垒,“协同创新中心”将成立多方参与的理事会或管理委员会,负责重大事务的决策协商。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设立相应的组织管理部门。明确合作各方权责及人员、资源、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在人事管理制度上,中心建立以任务为牵引的人员聘用方式,造就协同创新的领军人才和团队。在评价机制上,改变单纯以论文、获奖为主的考核评价方式,注重原始创新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实效,健全综合评价机制和退出机制。经认定的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期为3—4年,在高层次人才聘用引进、考核评价、职称待遇、评优奖励,学生招录、培养模式创新、出国留学研修、学业评价、学位授予,国际交流合作、知识产权及其权益分配等方面鼓励先行先试,并享有充分的自主权。

  省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根据协同创新中心的不同类型、目标任务和建设绩效等给予分类动态支持。省财政专项资金大体按照建设期内每个协同创新中心每年500万元至1000万元安排经费支持。

  记者了解到,近几年全省产学研合作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中,47%来源于高校。高校创新资源正有力辐射地方经济发展。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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