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内蒙古驾校基准收费标准出台


时间:2013-02-26





  新交规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实施后,驾校培训收费到底有何变化一直是学员们关注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日前联合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办法和基准收费标准》试行,不仅公布了收费的标准,而且明确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基准收费标准为:大型客车A14760元,牵引车A25270元,城市公交车A3 6940元,中型客车B14490元,大型货车B26920元,小型手动挡汽车C13780元,小型自动挡汽车C23830元,低速载货汽车C31570元,三轮汽车C4、普通三轮摩托车 D、普通二轮摩托车 E、轻便摩托车 F600元,残疾人专用车辆C5 3540元。基准收费标准由培训场地租赁、人员工资、教练车辆折旧、燃油、培训教材、计时培训系统服务等应当纳入成本费用和税金及合理利润构成。此基准收费标准含结业考务费200元,包括培训教材、培训记时IC卡、结业证书等费用,不包括公安部门收取的机动车驾驶员考务费,结业考务费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驾校收取。基准收费标准对每类车型的培训学时、每学时的收费标准都进行了细化,例如人们常用的小型手动挡汽车的学时为理论30个小时,操作48个小时;理论每小时6元,操作每小时75元。

  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已经报名并缴费实施培训的,按照原收费标准执行,已报名未缴费的按照新办法执行。学员实际操作训练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由学员另行购买。学员中途退学的,驾校应当按照剩余学时相应的收费标准退还培训费。学员在完成培训学时后考试不合格,本人提出需要继续培训的,驾校可按照相应的培训学时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各驾校不得减少培训学时,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禁止价格欺诈、恶意降价竞争,降低培训质量。

  由于办法规定盟市价格主管部门在自治区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上下不超过10%的幅度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具体收费标准,最终呼和浩特市的收费标准是多少还得由市发改委和市交通局结合呼和浩特市的实际情况来定。

来源: 呼和浩特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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