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要实现春节前基本不拖欠农牧民工工资


时间:2013-01-16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总工会等12个部门联合召开2013年春节前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要联手实现春节前农牧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基本办结,因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妥善处置,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报酬权,维护社会稳定。

  据了解,为了能让农牧民工拿着工资回家过年,全区各地要继续开展排查预警工资,将招用农牧民工较多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用人单位作为排查重点,将本地施工的建筑、水利、公路、铁路等在建施工项目的施工单位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在重点场所普遍设立“劳动保障权益公示牌”,公示举报投诉电话、邮箱、地址,实行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接受异地举报投诉,实现跨地区联动受理;实行值班备勤和劳动保障监察要情报告制度,对涉及30人以上的欠薪恶性突发事件,要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协助公安部门立即查办违法案件;对申请仲裁的拖欠工资争议,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仲裁员独任审理,对于事实清楚的案件采取部分裁决等方式处理,确保农牧民工劳动争议案件能够得到快速有效处理。

  2012年我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受理拖欠工资待遇5390件,共为94.9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2.9亿元。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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