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惠民生力度不断加大 重点事业支出494.1亿


时间:2012-08-28





  今年以来,内蒙古坚持以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为群众办“十件实事”和实施“十项民生工程”为重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全区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事业支出494.1亿元,同比增长28.2%。今年,内蒙古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据了解,自治区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补助标准月人均分别增加39元和20元;

  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人均每月增加220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所有旗县(市、区),农村牧区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在上年基础上提高12%;下拨各类就业补助资金12.9亿元,落实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小额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等就业政策;启动低收入居民生活临时价格补贴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发放1-5月临时价格补贴2.9亿元,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得以保障。

  内蒙古教育发展优先权得到保障。按照小学生每人每年5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700元的标准,自治区下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13亿元;继续推进农村牧区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基础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牧区中小学教学条件明显改善;提前一年实现普通高中学生“两免”政策,全区有49万名学生受益;建立健全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从小学到大学全覆盖,全区有120多万名学生受益。此外,内蒙古继续化解高校债务,提高生均经费定额,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内蒙古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今年,自治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5元,并实现城乡人口全覆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助标准,由年人均200元增加到24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和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且均不低于6万元。

  内蒙古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步伐加快。自治区全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达27.8万户,实际在建规模为历年最高。中央补助资金比上年大幅度增加,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标准进一步提高。

  此外,自治区促进文化事业加快发展。继续推进重大文化工程建设,加强基层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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