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与中国农业银行签署合作备忘录


时间:2012-03-12





3月11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支持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合作备忘录》。

  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蒋超良出席签约仪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中国农业银行行长张云代表双方签字。

  签署《备忘录》是双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备忘录》显示,“十二五”期间,中国农业银行将为内蒙古自治区提供总额为1500亿元的意向性信用额度,重点支持我区加快农业、水利、电力、铁路、公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及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支持煤炭资源整合,支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支持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工业园区、重点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的建设。自治区将大力支持中国农业银行在内蒙古的经营发展,在政策保障、财政资金落实和重点建设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与协助。

  签约仪式前,胡春华、巴特尔会见了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蒋超良、行长张云。胡春华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中国农业银行多年来对我区的金融支持表示感谢。他说,近年来,内蒙古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在西部省区率先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我们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也得益于央企的帮助和支持。中国农业银行一直大力支持内蒙古的发展,国务院出台进一步促进内蒙古又好又快发展意见后,中国农业银行非常重视、积极响应,这次又与自治区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开展深度战略合作。希望中国农业银行继续给予内蒙古更多的金融支持,帮助我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国农业银行在内蒙古的发展,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蒋超良表示,内蒙古发展速度快、潜力大,中国农业银行视内蒙古为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落实国务院《意见》,签署合作备忘录,是推进深入合作的新起点,我们将围绕国务院《意见》确立的战略目标,继续为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自治区副主席布小林,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郭浩达参加会见并出席签约仪式。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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