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市列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时间:2012-03-05





全国政协委员高延青长期关注着草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问题。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他提交《在内蒙古设立游牧文化狩猎文化保护区》的提案,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今年,高延青委员又向大会提交了《将锡林郭勒盟和呼伦贝尔市列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提案,希望为保护和传承草原文化再出一份力。

  高延青说,优良的文化环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前提。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部批准设立的特定区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26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制定专项保护规划,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的规定,我区锡林郭勒盟和呼伦贝尔市完全符合申请条件。

  高延青认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各种新型文化艺术形式的广泛传播,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不容否认,近年来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日益遭到破坏,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严重影响和冲击,呈现加快消亡趋势,保护工作日益紧迫、艰巨、复杂。锡林郭勒盟和呼伦贝尔市是驰名中外的天然牧场,并保护和传承着蒙古族古老的游牧文化。为此大力呼吁,应将我区锡林郭勒盟和呼伦贝尔市列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进行整体保护。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