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社厅六项措施稳定扩大就业


时间:2012-02-23





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通过六项措施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完成失业人员再就业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

  一是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以自治区颁布实施就业促进条例为契机,总结评估现行就业政策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发展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促进就业,以及高等院校、中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带动就业等政策措施,制定出台重大投资项目拉动就业的意见,加大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的政策支持力度。

  二是加强职业培训。开展用工需求调查,准确分析市场需求,及时调整培训方向,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城乡劳动者的技能培训。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结合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加快建设一批覆盖区域、形成规模、具有较强培训能力的职业培训基地,培育具有本地特色和辐射区域的专业品牌。继续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10所左右培训机构给予扶持,提升培训能力。引导培训机构加强与企业的沟通,推行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模式,继续推进“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和就业稳定性。今年全区职业技能培训要达到26万人。

  三是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统筹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全面推进服务基层等12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切实做好就业见习、创业培训2项提升能力计划,力争实现10.5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农牧民转移就业要达到240万人。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帮扶工作,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四是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推动创业型城市建设,大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率。各地要普遍落实创业发展资金,加强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和农牧民工返乡创业。今年组织创业培训要达到4万人,成功创业要达到2万人,带动就业不低于8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要达到20亿元以上。

  五是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就业服务实名制管理工作,实现信息录入全覆盖、证书发放全覆盖。建立就业信息服务、监测平台,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强化失业预警。继续开展“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促进各类群体就业。

  六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以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为目标,稳步推进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的整合,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强化市场监管,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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