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1年代表工作综述


时间:2012-02-09





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赤峰代表团额尔敦其其格等3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大解决牧区和贫困少数民族地区安全饮水问题的建议》;沃欣荣等代表提出了《关于切实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议》;王喜莲代表提出了《关于大力推广马铃薯膜下滴灌的建议》……会议期间,代表们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420件,到2011年9月底,420件建议按规定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了有关代表团和代表本人。

  代表工作是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的基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支持代表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向人大代表征询立法意见,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活动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在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发挥监督职能,对承办单位的办理质量、办理时限、会同办理、办理反馈和办理情况总结等10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建议办理过程中,为把好建议办理质量关和时限关,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同自治区政府督查室与自治区发改委、农牧业厅、财政厅、人社厅、水利厅等多家承办单位开展联系,随时掌握办理情况,协调处理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011年4月,为突出建议办理工作,促进建议的解决和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采取新举措,启动了重点处理建议办理工作,确定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强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投入、完善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政策、解决牧区和贫困少数民族地区安全饮水问题等4项建议作为重点处理建议,通过工作会议、联席会议、信函等多种方式与承办单位和代表进行沟通联系。

  代表们的建议落实得如何?根据代表建议,从2011年7月15日起,我区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价格全部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自治区本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在本年度600万元的基础上追加了1000万元;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有针对性加大了对牧区和贫困少数民族地区的投资力度;自治区广电局正在积极申请开设蒙古语第二频道;自治区调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和行业工资指导线,2012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中包括了制定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

  在闭会期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强化代表培训工作,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对100多位代表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围绕中小企业发展、职工权益保障和农村土地承包等问题,组织人大代表深入了解情况,提出建议。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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