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用财政杠杆效应引导非公企业转型


时间:2015-04-13





内蒙古自治区区2014年以来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杠杆效应,优化政府资源配置,逐步形成有利于非公有制企业转型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

一是突出支持方式创新。借助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等,通过参股和跟进投资方式,对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非资源型产业给予支持,吸引优质创业资本和项目、技术、人才向成长型、创新型企业聚集,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效应。目前,自治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的两支子基金已投资11个项目,完成投资1.76亿元,实际带动社会投资6亿多元,已投项目新增2000多个就业岗位,带动4000多种植户与养殖户增收,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二是运用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引导资金,逐步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机制。自治区本级财政筹集1.1亿元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引导资金,鼓励旗县政府有竞争性地选择合作银行,共同建立“助保金”贷款合作机制,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应,引导金融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其程序为:实行“助保金”贷款方式,申请贷款企业缴纳一定比例“助保金”,政府提供一定的风险补偿抵押金,并以此为增信资金和手段,银行按照风险抵押金1:10的放大倍数为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企业发展。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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