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八条措施扶持全区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时间:2015-04-13





  4月9日下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八条措施》。

  会议认为,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改善小微企业发展条件,激发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活力,自治区政府在认真梳理去年以来国务院和自治区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的八条措施》,从降低准入门槛、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创新融资服务、鼓励大学生创业创新、加强就业保障、强化公共服务、支持基地建设、完善信息平台等八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将落实小微企业有关扶持政策列入年度考核范围,加强考核和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自治区将定期对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政策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落实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要进行问责。各级新闻媒体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宣传落实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典型,对落实不力的要予以曝光,营造全社会重视、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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