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共收储土地3.24万公顷,累计为地方融资586.2亿元。据介绍,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特别是在融资过程中缺少抵押品的突出问题,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探矿权抵押备案办法、采矿权按份额抵押办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办法、银团分割抵押办法等政策,最大限度地挖掘土地矿产资源融资潜能,支持企业融资。
2014年,全区抵押矿业权136宗,抵押金额457.65亿元,增长33.5%;抵押土地6.26万宗,抵押金额3638亿元。同时,实现了土地储备监管平台与财政部门债务系统、银行债务信息数据共享、实时监控,形成了杜绝违规融资、防范债务风险的新机制。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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