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工程”推动内蒙古向草原文化旅游大区迈进


时间:2015-03-23





  今年内蒙古旅游业发展将围绕“草原文化、北疆特色、休闲度假”三大主题,实施旅游“十大工程”,争取到2017年基本建成草原文化旅游大区并向旅游经济强区迈进。

  “十大工程”为:品牌创建工程。我区今后将依托草原、森林、沙漠、冰雪、口岸、文化等品牌资源加强品牌创建,创建品牌旅游景区,打造品牌旅游目的地。选择10个左右特色旅游聚集区,依托中心旅游城镇,完善旅游服务体系,打造观光、休闲、度假复合发展的旅游目的地。包装品牌旅游线路。树立旅游工作先进地区品牌。创建几个知名的旅游文化节庆品牌。支撑我区旅游进入全国中上游行列;旅游富民(扶贫)工程。今年的发展重点是打造乡村旅游产品。在与周边8省区接壤地区和盟市旗县驻地周边打造朴实、卫生、充满乡土文化气息的休闲度假产品,吸引周边省区和城市人群度周末。借助“十个全覆盖”工程,统筹利用惠农惠牧资金加强卫生、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旅游服务体系。通过规划指导、示范引领,推进乡村旅游升级发展,与自治区扶贫部门一道,集中培育和打造一批旅游专业村和集中连片开发的乡村旅游片区。争取在3—5年间让家庭游成为品牌线路上的重要支撑,乡村旅游做出内蒙古特色;市场营销工程。营销重点是形象和品牌,营销主题是“避暑度假、民俗和冰雪体验、全生态养生”,营销方式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旅游营销专业化、市场化,营销关键是确保游客走进内蒙古。争取通过3—5年的大力度营销,让“内蒙古旅游”全国知名;智慧旅游工程。 当前重点是建设好内蒙古旅游政务网和咨询网两个官方网站,更加便捷地为游客提供智慧旅游服务,加快电子宣传品的制作和更新,做好电子版导游图、电子版宣传手册等。争取在3年内使我区的旅游信息化达到中等省区水平,助推我区旅游业加快发展;行业管理创新工程。今年我区旅游部门要加快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配套完善旅游市场管理规章,大力推进依法治旅、依法兴旅。同时要引导扶持旅游企业发展壮大,鼓励企业品牌化、连锁化经营,支持具有知识产权、民族品牌的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在强化监管方面,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强化旅游诚信,营造文明旅游大环境;旅游文化提升工程。要让旅游产品饱满、鲜活、有内涵,重要的是景区和线路的主题文化提炼包装,如草原景区的蒙元文化、马文化,追寻成吉思汗、匈奴、鲜卑溯源等旅游线路等。文化旅游产品打造,如博物馆、遗址公园、演出、传统手工艺、民俗节庆活动等;旅游交通建设工程。今年我区要推进完善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完善自驾游服务体系。重点旅游城市和旅游区要健全交通集散体系,建设旅游集散中心,推动开通旅游专线。增开旅游目的地与主要客源地之间的列车和旅游专列,完善火车站、高速列车、旅游专列的旅游服务功能;城镇旅游化改造工程。旗县所在地城镇要有主题文化包装,如巴林左旗的辽文化、清水河县的窑洞文化、喀喇沁旗的王府文化,不搞文化“大杂烩”。争取用3—5年时间基本完善大中城市的旅游服务设施,并形成一批宜居宜旅小城镇;旅游商品开发营销工程。今年要着力推出一批内蒙古旅游特色商品名单,大力开发民族内涵丰富的旅游商品,鼓励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商业街区、特色餐饮、主题酒店以及出境免税店,为推进购物旅游创造条件;旅游人才开发工程。今年立足于现有旅游从业人员,挖掘潜力,借助外脑,壮大力量,依托学校培养后续人才,从大专到博士各个层次的都要有,特别要加快自治区旅游学院建设。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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