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立完善四大体系加快中小微企业发展


时间:2015-02-09





日前从自治区中小企业局了解到,今年,内蒙古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融资、工作和政策“四大”体系,引导、扶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和集群化发展,力争全年中小企业数量增长15%左右,新增就业人数占全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90%左右。

  据了解,我区将努力形成纵横集合,政策、服务、资金统筹同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合力,完善区级部门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研究对盟市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考核机制,争取将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列入2015年度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同时,健全融资服务体系,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完善“助保贷”融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代偿风险分担机制。争取自治区财政加大“助保贷”支持力度,力争再用3年时间覆盖80%左右的旗县区。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加快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探索“担保+保险”合作新模式,增强信用水平。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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