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东部拟建煤炭销售联动机制


时间:2014-05-09





  应对煤炭市场下行压力 内蒙古东部拟建煤炭销售联动机制昨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推动拟建立东部区煤炭销售联动机制,旨在积极应对煤炭市场下行压力,加强行业自律,规范销售行为,保障煤炭有序有效供应。

  我区东部地区煤炭区外市场主要集中在东三省,受进口煤冲击较小,市场相对稳定。销售联动机制坚持同区域、同煤种、同市场、同价格,按照“政府推动、行业自律、企业主导”及“大企业牵头、区域联动”的原则,划分为呼伦贝尔和通辽、赤峰、锡林郭勒盟两个联动区,分别由神华集团、中电投蒙东能源公司分别牵头,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相关铁路局公司指导联动区域开展工作。

来源: 内蒙古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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