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8337"]抢抓新机遇 实现内蒙古东部盟市发展新跨越


时间:2014-04-10





  东部盟市自2007年8月进入国家振兴东北战略实施范围以来,自治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决策部署,东部五盟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重要成就。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特色优势产业逐步壮大,基础设施状况有了很大改观,与辽、吉、黑三省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在东北经济区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制约东部盟市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还存在着发展水平偏低、生态保护任务艰巨、基础设施相对滞后、民生保障能力不足、城镇化水平亟待提高、对外开放程度不高、科技支持能力较弱、资本市场发育不充分等突出问题。

  2014年,国家拟出台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新十年政策举措,东部盟市将迎来又一个加快发展、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区要抓住这一战略新机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着力做好以下六个方面重点工作。

  第一,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国家重要的优势特色产业基地。东部盟市草原广袤,土地肥沃,粮食产量占全区的五分之四。煤炭、可再生能源、油气、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富集,水资源匹配条件较好。北与俄蒙接壤,毗邻东北三省及华北,地缘优势突出。东部盟市要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打造我国重要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等新型产业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以及东北亚地区重要的物流基地。同时,要积极主动参与东北等地区装备制造业产业分工,发展风机、农牧业机械、矿山机械等机械制造和汽车、机床等零部件制造;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东部盟市重大创新工程,培育蒙中药产业链,建设国家蒙药科研生产基地。推进赤峰云计算数据中心和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发展关联产业。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第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构筑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东部盟市在加快经济发展、减少财政负债的同时,更要注重增加生态资产、减少环境负债,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落实到具体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中。继续推进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落实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以锡林郭勒、呼伦贝尔和科尔沁草原为重点,建设草原保护与治理示范区,建立和完善草原牧场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加强沙地生态治理和流域水土保持,以科尔沁、呼伦贝尔、浑善达克、乌珠穆沁沙地为重点,实施沙地专项治理工程。加强森林生态保护,积极推进大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和国家重点公益林保护工程,推进碳汇林试验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推进松花江、西辽河与海滦河境内流域水污染防治;积极构建循环工业体系,加强脱硫脱硝工程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大工程建设,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和环境保护制度。

  第三,走开发开放并重之路,打造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充满活力的沿边经济带。应围绕产业联动、基础设施共建、资源共享,深化东部盟市内部合作,完善与东北三省行政首长协商机制,推进与东北三省次区域合作,争取国家尽快编制出台《东北三省西部与内蒙古东部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划》,加快黑龙江和内蒙古东部部分地区沿边开放带建设,推进东部盟市和环渤海地区互动发展。立足国家沿边开发开放大局,着力拓展与俄罗斯、蒙古国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完善重点边境口岸的通关、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和建设与俄蒙连通的公路、铁路、航空通道,加快口岸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对外开放支撑能力。推进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和满洲里、二连浩特国家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一批重大物流集聚区,培育发展一批外向型龙头企业,逐步打造面向俄蒙的外向型产业基地和物流平台。加强与俄蒙的民间友好交流,增进了解互信,为开展经贸合作奠定人文交流基础。

  第四,深化改革和创新,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全面推进国有林区和垦区制度改革,争取进入国家新十年东北振兴的改革试点范围。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支持创新多元的投融资体制,支持东部盟市新设地方性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自治区地方银行与东北三省地方银行互设分支机构。完善扶持政策,改善服务环境,促进东部盟市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支持在东部盟市开展有关综合和专项改革试点,先行先试相关政策举措,探索破解体制机制障碍的有效途径。争取设立自治区东部振兴发展基金。我区设置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专项在全国同类型地区中成为独特的工作亮点与优势,在2012年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全国资源型城市及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上给予了充分肯定。应借鉴这一做法,我区率先在东北地区设立振兴发展基金,支持东部盟市加快发展,力争与西部盟市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目标。

  第五,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增强城镇辐射带动能力。东部盟市尚未形成城市群功能布局,城镇基础设施落后,区域中心城市、县城和重点镇辐射带动能力不强,城市综合功能有待提升。应着力推动东部盟市城镇化发展步伐,加快城镇体系规划和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完善、辐射作用大、带动能力强的城镇发展格局。在城镇化发展方式上要由外延型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打造赤峰、通辽等区域中心城市,发挥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强化城镇产业支撑,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内交通与城际交通建设。要推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有序开发综合利用资源,分类引导各类城市科学发展。要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体系,推进农牧民市民化,推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牧区延伸,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

  第六,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振兴成果。东部盟市的公共服务水平和民生状况同全区平均水平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要围绕解决“三少”民族、林区垦区转岗职工、“就业困难对象”等特殊群体的就业安置,加快实施技能型工人培养培训工程,提高就业能力。创新对口帮扶和扶贫工作方式,以农村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林区、垦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优先安排边境旗县、牧业旗县、生态功能区旗县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建设,加快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养老等福利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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