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宏:坚定不移打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三年攻坚战


时间:2013-04-01





  魏宏在全省深化煤矿清理整顿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会议上强调

  ●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清理并依法关闭17类非法违规小煤矿、5类不合条件和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合法小煤矿

  ●地方政府不能在兼并重组中搞简单的行政命令,不能代替企业“拉郎配”

  ●对被兼并企业的合法权益要依法予以保护,要积极为退出煤矿行业的民营资本寻找出路

  “一次决心下够,要求没有例外,三年全面完成。”3月28日召开的全省深化煤矿清理整顿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会议,释放出省政府下决心加快推进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解决煤炭资源整合遗留问题的信号。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在会上强调,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国家有部署,政策很明确,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观望、拖延,必须坚定不移地打好这场为期三年的攻坚战。

  此前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15年底,我省煤矿企业生产规模将不低于30万吨/年,矿井数量将减少到1000个以内,煤矿企业数量减少到300个以内。目前我省有矿井1297个,煤矿企业1090个,煤矿“多、小、散、弱”的情况相当突出。一方面,小煤矿本身已缺乏市场竞争力,必然会被市场淘汰。另一方面,小煤矿发生的安全事故和无序开采对环境的破坏,已经超出社会能够承受的范围。

  魏宏指出,加快推进煤矿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势在必行,但落实这项任务的难度也很大。我们既要依法依规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矿井,又要有序淘汰一批达不到煤炭产业政策的矿井,还要培育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生产装备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水平高的煤矿骨干企业,才能不断提高煤炭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推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

  魏宏强调,各产煤市州要吃透国家有关规定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积极稳妥实施。一要全面清理整顿小煤矿。各地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清理并依法关闭17类非法违规小煤矿、5类不合条件的资源整合技改小煤矿和灾害严重、安全基础差、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合法小煤矿。二要依法依规实施阳光操作。要确保兼并重组全过程公开、透明,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暗箱操作。

  要坚持政策公开、方案公开、兼并主体名单公开、限期关闭煤矿名单公开、股权比例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时效性公开的原则。三要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必须尊重企业意愿,保障企业自主权利,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地方政府不能在兼并重组中搞简单的行政命令,不能代替企业“拉郎配”。要坚持“以大并小、以优并劣”原则,具体兼并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四要妥善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对被兼并企业的合法权益要依法予以保护,鼓励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兼并重组小煤矿达到一定数量和规模的企业。各产煤市州要积极为退出煤矿行业的民营资本寻找出路,要切实维护好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五要切实加强领导和落实。省政府成立领导协调小组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共同抓好这项工作,各产煤市州政府要完善成立相应领导和工作机构,尽快制订本地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实施。各级监察部门和目标督查部门要加强监督和考核。

  会上,省委常委、副省长钟勉代表省政府与15个产煤市州签订目标责任书。

  副省长王宁、刘捷,省政府秘书长叶壮和部分市州政府负责人出席会议。

来源: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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