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大林业融资改革 “无土之木”可抵押贷款


时间:2015-12-14





  四川在今年打破了只给林地上的林木颁发林权证的模式,一些地区的“无土之木”即非林地上的经济林木也可取得权证,用于林农融资抵押。四川省林业厅负责人8日在四川省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向记者表示,这项林业融资改革试点已在该省5个县区展开,下一步将在20个市州32个县区推开。

  四川省林业厅厅长尧斯丹介绍,一些业主大户和农民为了增收致富,在非林地上栽植核桃、花椒、油橄榄、油茶等经济林木,但林业产业周期长,需要多年持续投入,急需金融支持。更为关键的是,现有林权证是林地和林木的统一体,只能颁发给林地上的经济林果,业主和农民要用非林地上种植的经济林木去抵押贷款,就缺乏有效的物权凭证,这对发展林业产业是个很大的制约。

  为破解这一难题,四川今年在宜宾市宜宾县、遂宁市蓬溪县等5个县区进行林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重点围绕已发展的特色经济林,如核桃、花椒,从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融资贴息、产业发展、资产收储、资产处置等方面进行突破,核心是将经济林木果等地面附着物与土地权属分离,对经济林木果颁发经济林木果权证,并据此开展资产评估、抵押融资。

  林业厅的数据显示,目前5个县区颁发经济林木果权证超过200本,颁证面积超过3万亩,发放贷款超过7000万元。四川省林业厅副厅长宾军宜说,这项措施对贫困林区的扶贫攻坚也具有重要意义,四川将把这项改革扩大到20个市州的32个县区。

来源:新华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