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实施意见推动天府新区腾飞


作者:颜伟    时间:2015-05-04





4月22日,四川省工商局公布《关于大力支持四川天府新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共19条,包括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加大对网络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支持外资企业落户天府新区等支持性政策。

《意见》提出,放宽企业名称限制,允许企业名称核准登记后一年内,有特殊原因可申请变更登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后,在保留期内,允许其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申请调整登记机关。鼓励天府新区企业名称体现行业特点,允许使用表明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的各类新兴行业用语作为行业表述。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转型为公司的,原则上准予保留原字号名称。

《意见》明确,率先在天府新区试点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载有工商登记信息,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意见》规定,放宽经营范围核定。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包含的一般经营项目,登记机关可根据企业申请,灵活核定能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的经营范围。对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行政许可的一般经营项目,企业可在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前直接经营。

《意见》还提出,大力支持外资企业落户天府新区;支持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专卖店、专业店等现代流通形式;鼓励从事农业、旅游、白酒等具有四川省特色行业的市场主体,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向流通业转型升级。(记者 颜伟)

来源:中国工商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