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5年各市州降尘目标下达


作者:刘宇男    时间:2015-04-09





 成都PM10年均浓度要再降5%

  雅安、巴中、广元等盆周城市,要达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甘孜州和阿坝州,要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4月8日,省环保厅公布《2015年度各市(州)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目标分解表》,为各市(州)确定了2015年PM10年均浓度目标。其中,成都市在去年大幅下降基础上,今年还要再降5%,PM10年均浓度不得高于117微克/立方米。

  PM10是大气中直径≤10微米的可吸入颗粒物,是肉眼可见的灰尘。PM10年均浓度,是近年来我省空气质量改善政府责任目标的主要考核指标。按国家空气质量标准,PM10年均浓度低于70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低于40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一级标准要求。

  根据2015年的降尘任务分解表,成都、自贡、南充、内江、宜宾、泸州等城市,PM10年均浓度分别要≤117微克/立方米、105微克/立方米、103微克/立方米、96微克/立方米、93微克/立方米、92微克/立方米;雅安、巴中、广元等盆周区域,分别要≤68微克/立方米、63微克/立方米、60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甘孜州和阿坝州要≤40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一级标准。(记者 刘宇男)

来源:四川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