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食药监体制改革本月完成 融生产流通餐饮多职能


时间:2013-11-15





  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月中旬,成都市本级和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将基本完成,新组建的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承担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无缝监管。解决以前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存在分段管理、多头管理,职权交叉、资源分散配置等问题。

  变化一:融生产流通餐饮多职能

  新组建的成都食药监局除整合原市食药监局全部职责外,还把市质监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安全和化妆品监管职责、市工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商务局的酒类流通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全部划入,并加挂市食安办牌子。

  新组建的食药监局将对食品的生产加工以及流通环节进行全面监管。食品生产、售卖企业的流通许可归食药监局办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管理,也归食药监局负责。

 成都食药监局内设机构将增加综合协调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风险检测处、化妆品监管处、应急管理处(挂投诉举报受理处牌子)和科技与宣传处。撤销原食品安全协调处和高新区药品监管处,组建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片区食药监局。

  变化二:首设2名总监管技术

  根据改革方案,成都食药监局将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药品安全总监,这是本轮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改革中的亮点,从国家到地方,均首次出现“总监”一职。食品安全总监和药品安全总监主要承担技术工作,食品药品标准、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标准政策的贯彻、食品药品的检验检测工作等。

 此次改革中,成都还对全市食品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整合,以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为基础,整合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涉及食品安全监督检验的相关人员编制、设施装备,组建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整合社会资源,建第三方检验检测室,提供第三方检测服务。

  变化三:街道乡镇设食监所

  成都首次在街道(乡镇)一级设食品药品管理机构。街道(乡镇)一级的食药监管所为区(市)县食药监局派出行政机构,会同区域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成立基层食药监管所推进食药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填补了以前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无抓手、无执法力量的空白。

 成都食药监局将成立应急管理处,挂投诉举报受理处牌子,主要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举报投诉受理工作。除统一的12331举报热线外,还将通过微博、微信、电子邮件、短信等渠道,为市民提供多样、便捷的举报方式。

来源: 四川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