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超额完成今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时间:2015-12-16





  记者12月14日从省经信委获悉,山东省已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目标。截至目前,国家任务涉及到的落后产能设备和生产线已全部关停和拆除。

  据介绍,国家下达山东省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共涉及7个行业,其中炼铁行业产能80万吨,炼钢行业产能200万吨,焦炭行业产能20万吨,造纸行业产能3万吨,制革行业9万标张,印染行业3000万米,铅蓄电池行业极板100万千伏安时、组装64万千伏安时。

  国家任务共涉及到25户企业,分布在全省11个市除青岛、东营、潍坊、莱芜、德州、滨州和山钢集团。日前,经山东省经信委督查验收,除炼铁超额完成国家任务的49%外,炼钢、焦炭、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等其它6个行业均超额完成国家任务的一倍以上。

  “随着形势变化和工作不断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省经信委主任钱焕涛告诉记者,按原来依据工艺技术、装备规模等标准界定的落后产能已基本完成淘汰,实际上在今年淘汰钢铁产能中,全部为过剩产能。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社会上对以装备规模作为淘汰标准存有争议,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多次反映,应更多依靠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利用法律手段和市场手段淘汰落后产能。并且,以往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由经信部门牵头以行政手段为主,随着工作的深入推进,因经信部门不具备执法职能,工作难以落实。

  对此,钱焕涛认为,山东省亟待建立以强制性标准为依据、法律和市场为主要手段的长效机制。应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对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生产不达标的企业责成限期整改或治理,仍达不到要求的,由有关部门提出淘汰企业名单。要通过完善政策措施,运用价格等经济手段,引导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差的企业退出、关停或改造提升。另外,要以增量投入带动存量优化,通过实施技术改造,促进落后产能淘汰。(记者 王佳声 通讯员 管晓艳)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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