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力推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应用


时间:2014-12-23





  本报讯 近日发布的《山西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2014-2016年,太原、晋城市属地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公共机构,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与环卫、物流、机场通勤、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新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40%其中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30%。大同、晋中、长治、运城上述比例不低于30%。其他市2014年不低于10%,2015年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

  在电动汽车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山西省将完善充电设施和充换电服务网络,制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总体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此外,新能源汽车还将有部分税费优惠,如免收新能源汽车新车上牌费用,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免收新能源汽车停车费。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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